技術文章您的位置:網站首頁 >技術文章 >3號玻璃纖維濾筒煙塵測試稱重法

3號玻璃纖維濾筒煙塵測試稱重法

更新時間:2011-05-09   點擊次數(shù):4624次

鍋爐煙塵測定方法

3號玻璃纖維濾筒置在煙塵采用器采用管前端

IV.除塵器進、出口管道內的煙塵濃度的測定
i.煙塵濃度的測定采用等速采樣過濾計重法。
ii.按等速采樣原則測定時,其采樣嘴直徑不得小于4mm,采樣嘴軸線與氣流流線的夾角不得大于5°。
iii.每個測定斷面采樣次數(shù)不得少于3次,每個測點連續(xù)采樣時間不得少于3min,但每臺鍋爐測定時所采集樣品累計的總采氣量不得少于1m3,取3次采樣的算術平均值作為管道的煙塵濃度值。
iv.煙塵濃度按式(6)計算:(6)
G=g2-g1(7)
式中:C-煙氣中煙塵濃度,mg/Nm3干煙氣;
G-采樣所得的煙塵量,g;
g1-濾筒初重,g;
g2-濾筒終重,g;
Vnd-標態(tài)采氣總體積,NL干煙氣

取樣前,稱重3號玻璃纖維濾筒,

取樣后,稱重3號玻璃與纖維濾筒 ,計算煙塵濃度

聯(lián)


京公網安備 11011402010508號